運動後的疼痛真的代表「有達到足夠運動量」嗎?
小心可能是身體正發送求救訊號啊!
我們知道若身體長久不動,便容易像零件生鏽一樣慢慢失去功能。但其實,過於高強度的鍛鍊對肌肉與關節也會同樣造成一定的傷害,有時候我們所認為的「有效運動」,也可能在不知不覺間變成長久病痛的罪魁禍首。
(1)痠痛就是有運動到?
許多人總認為運動就是要做到腰酸背痛,做得「有感」才是真的”足夠多”的運動量,甚至進行了很多身體也吃不消的高強度、高頻率運動,接著忍受好幾天的痠痛。
運動過度,逞強是大忌,尤其是並沒有固定運動習慣的人,在突然運動之下就更容易受傷,一般的運動過度造成的遲發性肌肉痠痛,在運動後的兩到三天發生,最長一個禮拜便會自然消除,疼痛超過七天就是運動傷害了。若是同個部位反覆性地疼痛,便不該排除該部位或關節受傷的可能性。
此外,運動訓練更著重在持之以恆,一週三次的頻率更勝於單次地大量激烈運動,讓身體控制在肌肉有點痠痛甚至不痠即可,絕不要因這禮拜少做一次,就在第二次加強運動強度「彌補回來的心態」,強迫自己運動過度。
(2)「不痛」! 只消除疼痛感,卻沒有從根本改善病痛
單純以疼痛做為評估標準其實是不準確的。對於慢性退化的傷痛而言,服用止痛藥雖能緩和疼痛但並非長久之計,甚至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。
正確的方式應該要找到確切的傷痛位置,並進行「緩解、治療、治癒」的過程,而非一味地止痛消炎,掩蓋目前所見的問題。許多民眾到醫院找骨科醫師治療,但狀況可能還沒嚴重到需開刀,因此透過定期服用止痛劑緩解疼痛,諸如「我吃止痛藥就不痛了,所以我天天吃止痛藥,表示我身體沒什麼問題。」這種說法其實並不正確。
治療需由醫師評估,選擇適合療法方能達到理想效果,像是針對運動傷害,除了一般復健外,實際上仍有許多注射治療的方式,能在病情尚未加重前代替手術,達到有效的恢復,例如PRP 、PLT、或是高濃度葡萄糖注射治療等等。
(3)治療後就藥到病除?其實你能做的比醫生更多
那麼在傷害發生後,找診所打了針、服過藥、開完刀就真的好了嗎?Dr.53表示運動醫學醫師治療時,不疼痛只是基本。受傷部位的「功能」還未恢復之下就貿然進行激烈運動,再次受傷的機會就會提高許多。因此在治療的中後期加入功能性訓練也是相當重要的,畢竟唯有在運動時適度控制強度,受傷後補足受傷組織養分,以及治療後鍛鍊周邊肌肉以防範未然,才能避免反覆受傷造成永久性的傷害。